抓超速靠照相機不夠力,違規還是抓不怕,交通部研擬新策略要利用ETC來執法,初步討論可能回靠車牌辨識系統來追蹤,速限則要重新定義,以「區間平均速率」來開罰,不過被民眾批評,收費工具被拿來取締違背本意,再來國道每段距離、速限不同,如果要統一用區間平均速率來抓恐怕問題重重。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如果我們換算這輛車,換算他的平均速率是200,那我們就可以去追蹤這個駕駛人是誰。」
ETC怎麼抓,靠內建車牌辨識系統,計算車輛行經路段間的平均速率來罰超速,但問題來了,國道每段限速不同,假設兩段ETC門架距離相同,但A到B限速100公里,B到C限速90公里,用總距離計算平均速率算出來約94公里,如果以94去抓,每段門架距離超速,詭異的是就會低於原本A到B段的限速100公里,等於開超過94就會被罰超速,加上國道速限又有正負10公里寬限,交通部該怎麼解決。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變向換車道還有超速這些都是選項,怎麼實施、何時實施,到目前還沒有一定的規劃。」
用ETC抓國道超速,除了面對複雜速率,也被批把收費工具拿來取締違規本意,道安會解釋都還在討論階段,但就區間平均速率開罰,7月先上路的會是萬里隧道,接著才會是台3線、北宜這些山區道路,高速公路上路時程未定,再來科技執法的成效,恐怕得先拿出數據來說服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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