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抽驗56件清明節及兒童節應景食品,分別在一件果乾及一件豆干商品上,檢出不得使用的色素莧菜紅以及過氧化氫,除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依法處辦。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長關百娟今天受訪表示,衛生局針對轄內工廠、賣場、傳統市場等地點,抽驗清明節及兒童節應景食品共56件,其中2件不合格,合格率96.4%。其中無籽黑金剛橄欖果乾檢出非法色素莧菜紅,另外在香干豆干檢出過氧化氫。
關百娟表示,莧菜紅食用後可能出現蕁麻疹過敏反應,因此國內將它列為不得添加於食品中;另外,攝入過氧化氫恐怕會引起腸胃道刺激症狀,因此台灣規定在食品最終成品中不得殘留。衛生局除責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同時也依法處辦。
關百娟指出,民眾在選購節慶應景食品時,應留意外觀是否太過鮮豔或顏色白皙,如果擔心食物中殘留過氧化氫,可在烹煮時將鍋蓋打開,藉由水蒸氣揮發達到減少殘留的效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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