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借兒名購買房產,從頭期款,貸款,家具到水電瓦斯費通通由陳男繳納,待子學成歸國當作他未來成家立業用;不料兒子歸國後卻開始變賣屋內高級家具,還張貼售屋廣告,讓父親大為光火,告上法院要求移轉所有權登記,兒子出庭時不但毫無悔意,還說「父母說過他們百年之後,房產就是我的」,最終法院判決父親勝訴,兒子並須歸還房產,但最傷的還是爸爸的心。
據聯合報報導,陳男於2008年購買三重區一棟大樓7樓房產,為了兒子日後成家才將名子「借名」在兒子名下,且擁有使用、管理、收益、處分等權利,相關房契也在陳男手上,不料日後兒子因經商失敗、離婚,於是假裝權狀遺失,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權狀,並想起父親曾在2016年7月說「房子要賣就賣」、「我死後房子就是你的」,因此刊發售屋公告。
檢警介入調查發現,父親是在發現賣房廣告後,跑去問兒子,才說出「要賣就去賣」的氣話,法官認定因父親是「借名」購屋,仍擁有實質管理權,兒子在未經父親同意下售屋是無效的,且父親說死後房屋歸兒是為「死因贈與」,既然父母仍健在自然不生效,因此判定父親勝訴。
據檢警調查,陳男購買房產登記至2個女兒及兒子名下,女兒名下的房屋由陳男收、出租使用管理,僅兒子實質住在房內;而法庭上女兒們的證詞與父親相同,只有兒子認為姊姊的證詞偏袒父親,咬定父親所說「百年後房屋歸你」這句話就是贈與之意。
最後法院認定,陳男曾說過世後房產給兒子,表示這是「死因贈與」,但陳男仍在世,該贈與條件尚不成立,兒子的說法不成立。兒子對法院判決大感不公,認為若有女子因他有房產嫁給他,父親再故意奪回房產,豈不讓他流離失所?
父親好意幫兒置產,希望他能無後顧之憂的生活,沒想到兒子卻在庭上說出「爸爸死後房子就是我的」這種話,雖然房產守住了,但心裡的傷卻是難以弭平。
實習編輯/黃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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