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李麗芬今天說,許多兒少性侵行為是透過網路進行,低額交保將使嫌犯易於湮滅證據、甚至恐嚇原被害人,希望法院不要低估嫌犯惡行。民團代表認為,應羈押嫌犯。
彰化地檢署一名莊姓女檢察官日前偵辦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向彰化地院陳姓法官聲請將被告羈押,不過在羈押庭上,法官裁定駁回羈押的聲請,莊姓檢察官指法官「頭腦不清楚」,陳姓法官要求檢察官道歉卻被拒絕。
陳姓法官認為,檢察官行為已觸犯刑法侮辱公署罪,2人發生口角,地院法警趕緊通報院檢雙方前來處理,兩邊經協調後,陳姓法官決定將此案函送給彰化地檢署偵辦。
李麗芬與台灣展翅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兒童福利聯盟、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李麗芬說,彰化地院這起事件有個嚴肅的議題,網路發展後,很多兒少性侵行為是透過網路來進行的。
她說,法院應該正視網路誘騙少女私密影像的事件,往往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甚至因而自殺的事件發生,希望法院裁定羈押時,除了要斟酌嫌犯涉案行為外,也考量網路科技易於複製、快速傳播、無法徹底刪除的特性,低額交保將使嫌犯易於湮滅證據,甚至再度犯案或對原被害人要脅恐嚇,重傷兒少身心發展,希望法院不要低估嫌犯惡行。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說,網路誘拐的受害者人數都很多,多的甚至上百人,這類型的犯罪重複犯罪相當高,且誘拍私密照只是第一步,很多案例又約出見面、性侵,希望這類型的加害人是需要被羈押的。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說,這起事件顯示出目前各界對於性別意識有重大差距,目前不是全面的司法人員都欠缺性別意識,部分司法人員有性別意識,但卻面對同儕或院檢對立。
她說,防暴聯盟想要呼籲的是,各界對於性別暴力的態度要拿出來,是不是應該要零容忍。
勵馨基金會指出,彰化地院駁回羈押聲請,裁定被告以新台幣數萬元就能交保,表示不以為然,因為被告交保會讓被害人陷入恐慌,被告也有重複犯行的機會,加上網路蒐集或散布性私密影像是新型態犯罪,偵查不易,且交保金額過低,對被告也難以產生牽制作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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