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控訴和丈夫結褵13年來,對方始終不願和她行房,就連在家也只願用LINE溝通,讓她形同「守活寡」,憤而訴請離婚,希望能早日結束這段令人「快發瘋」的婚姻。
判決書指出,林女和丈夫在民國2005年結婚後,對方就以各種理由拒絕與她行房,剛開始每年約1、2次,但從2011年之後就「完全沒有」發生性行為,雖多次向丈夫表明想生小孩,但對方卻直接沉默以對,更藉口工作常常讓她獨守空歸,就連夫妻倆同躺在一張床上也不願碰她,甚至宣稱「不一定要有性生活才是夫妻!」
林女無奈表示,自己和丈夫同住一屋簷下,但夫妻倆僅會透過電子郵件和通訊軟體LINE聯繫、溝通,幾乎沒有任何實質交談,丈夫更拒絕搬進兩人合買的新家,長期被老公疏離讓她再也無法忍受,憤而提告離婚,「這不是8天、8個禮拜,這已經是8年的時間!」,更直言若再這樣下去她真的會發瘋。
對此林女丈夫則堅稱自己和妻子每個月性生活頻率仍有3、4次,只是因為當時和岳父母同住,「欠缺隱私空間,或多或少有無形壓力存在」,加上又適逢喪母才短暫停機,但之後次數有逐漸恢復,否認讓妻子過無性生活,也表示自己並不是不願和老婆同住,而是對方換了門鎖讓他進不了家門。
一審判決認為性慾因人而異,且林夫受「心理因素影響,導致性慾低落,仍屬依一般經驗法則可以理解之情狀」,因此判決林女敗訴,但林女不服上訴後,高院認定雙方未能溝通想法落差導致婚姻破裂,兩人都有過失,婚姻也已成空殼,無從勉強維繫,改判雙方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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