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山友所需以及配合登山自治條例調整,登山綜合險做出3項重大調整,包含過去採5人以上團體投保改為1人就可投保、緊急救援費用倍增至新台幣100萬元,以及搜尋費用啟動時間減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3年3月核准產險業銷售登山綜合保險商品,且採5人以上投保方式辦理。之後台中市率先全國訂定「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強制登山領隊須為自己及隊員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行政院於105年11月核定。
由於登山自治條例強制要求投保登山綜合保險,但當山友人數不足5人時,就無法投保這類保險;因此,為符合實務需求,登山綜合保險條款於去年進行大規模修正。
登山綜合保險條款去年修正有3大重點,首先、由現行的5人以上的團體投保方式調降為1人即可投保。其次、配合實務需求,緊急救援費用由最高的50萬元,倍增至100萬元。
第3、考量實務上有山友登山首日就發生事故或失蹤等意外,將登山綜合險的搜尋費用啟動時間由「超出預定下山時間48小時以上」,減半為「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以上」。
根據產險公會統計,登山綜合險自103年5月實施以來,投保人數幾乎呈現逐年跳增態勢,103年為8117人次,104年倍增至1萬9658人次,105年突破3萬人次,達3萬2751人次,106年更突破5萬人次。
目前有推出登山綜合險的產險公司包含富邦產險、明台產險、旺旺友聯產險、新光產險、國泰世紀產險以及新安東京產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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