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各地的警察局,近年非常熱衷製作微電影,希望可以透過這種形式提升警界的形象,但是台北市警局最新擬定的作法,要求各單位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作品完成還要由警察局與專家評審評選,如果分數沒有達到60分,業務承辦人和主管就可能被記申誡處分,引發基層的反彈,對此台北市警局強調,這份辦法還沒有正式通過,目前傾向採用鼓勵的制度,也不會因為沒有製作微電影,就懲處基層員警。
這位小女孩叫做英英,因為誤入歧途,捲入販毒交易,完全不知道事情有多嚴重,監控多時的員警,等待時機成熟,把毒販全部逮捕起來,英英也無法倖免,讓媽媽好操心。
法官判英英進了少年觀護所,但是因為犯後態度良好,法院提前免除保護管束,現在英英在咖啡店擔任店長,台北市警局少年隊,利用這樣的微電影宣導反毒觀念,和家庭關心青少年的重要性,6個月吸引超過28萬人次點閱。
舊式的無線電,跟著員警們到處執行任務,是員警們除了警槍之外最重要的工具,現在功成身退留下滿滿回憶,這部中正一分局製作的微電影,也引起很大共鳴。
台北市警局公關室股長林來德說:「微電影其實在我們台北市相當適合,就有很多人運用微電影來做行銷,那我們台北市特別適合,是因為我們台北市,有很多的大型的電視牆。」
台北市警局各單位最近頻繁製作微電影,的確成功拉近跟民眾的距離,不過可能因為求好心切,北市警局上周開始研擬新的微電影製作辦法,不只要求各單位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參加評比,還規定評核分數未達60分,業務承辦人和主管就要被記申誡,這就讓基層員警無法接受。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成員阿多說:「這個東西有變成一個績效評比,然後有排名,甚至各個分局的長官,會覺得希望能夠得到比較好的名次,而做惡性的競爭的話,大家就會自然會變成一種壓力。」
台北市警局公關室股長林來德說:「我們現在已經沒有去做懲處的規定,獎勵還是維持,對我們還是採積極地,鼓勵同仁的方式,讓他們能夠把日常,就是我們警察的日常,搬上微電影。」
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拍微電影,只有鼓勵不會懲處,其實放眼全台,各地警察局作品還真不少,甚至是刑事局和警政署都有作品。
但是這一波微電影熱潮,看在警界人士眼裡,其實有點本末倒置。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吳宗哲說:「我們警察人力已經短缺了將近3萬人,可是工作還這樣子不斷派過來,甚至有一些你像拍片,怎麼會是警察的工作,那做這個形象,警察的形象應該是建立在專業。」
台灣退休警察人員權益促進會顧問陳明怡指出:「譬如說你今天早班我是晚班,你是中班大家都在輪班,那要從全部弄起來,那你是不是又占用,人家公休的時間,已經過勞了還要再佔用人家公休時間,那不是很好笑?」
警界人士認為,警察只要做好本分,自然會有良好的形象,不應該花太多的時間,要求警察進行額外的工作,這樣的想法,也值得警界高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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