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的地方樂團諸羅樂團,1日申請場地,在中央廣場唱歌演奏,但卻引起周邊住戶不滿,覺得太吵向環保局投訴,環保局人員到場測量發現是73分貝,比規定的62分貝超標很多,而且限時間改善還是一樣有65,因此請他們停止表演,卻引發樂團和觀看民眾的不滿。
接到住戶投訴,環保局人員拿出分貝計,發現音量超標,在員警的陪同下,進來勸導樂團要改善,卻有看表演的民眾覺得好掃興,環保局人員一旁等待,待會要再測一次,雖然音樂聲變小了,但還是一樣超過標準,只好祭出6000元罰單。
樂團表演也被終止,成員也很不高興,和環保人員、員警發生爭執,發生在1日晚上嘉義中央廣場,這裡是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晚間必須在62分貝以下,一開始環保局人員測出73分貝,要求樂團得降低,他們把喇叭關小聲一點,但複測仍然65分貝超標,才會要求樂團離開。
嘉義市環保局污染防治科吳博章科長:「中央廣場管理單位是市政府的工務處,應該是有提出申請,還是有些法規要去做遵守。」
而測分貝過程中環保局人員,有請樂團停止演演奏全場安靜,引發現場民眾質疑,對此環保局回應是依照程序,測試背景噪音沒有違規,雖然樂團依法申請場地,不少民眾來捧場,但使用麥克風、喇叭和樂器,聲音確實超標,才會引發周邊住戶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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