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芬普尼蛋事件,食藥署擬9月起對雞肉也做芬普尼抽驗。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這是食藥署不了解畜禽產業所致,肉雞會清場出雞,跟蛋雞一直存在,有寄生體不同,應該不需要驗。
芬普尼蛋風波延燒,食藥署署長吳秀梅今天表示,為防雞肉也被芬普尼污染,最快9月初啟動雞肉抽驗,擬以儀器極限值5ppb為標準,未來也可能將芬普尼列入雞肉常規檢驗項目。
農業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金城接受電訪時說,他認為食藥署不了解畜禽產業的運作生態,才會這麼說。
他說明,肉雞方面,不論是養35天出清的白肉雞,或是分批次出雞的土雞(養70天),雞場最後都會清光雞隻,沒有雞體,再重新養,沒有雞體時,就沒有寄生蟲存在的條件,而含芬普尼的用藥是要除寄生蟲的,沒了雞體,就不會需要用到含芬普尼的用藥,清場後的消毒另有一般消毒用藥。
黃金城進一步說明,蛋雞不一樣,老中青的蛋雞持續存在蛋雞場裡下蛋,一直有雞體存在,才有可能有需要除寄生蟲的動機發生,也因而才有農民誤用藥;若食藥署要抽驗市面上的雞肉,因為包含通路在內上市的食品歸食藥署管,尊重其決定,他認為是沒有必要。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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