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昨天接獲消保會公布手搖飲料衛生檢驗結果,已派員前往未符合衛生標準的9家手搖飲料店進行稽查,抽驗18件檢體,若未符合規定將依法處理。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明旭表示,18件檢體送檢驗室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若檢驗結果未符合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請業者限期改正;屆時複驗仍不合格者,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
他說,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提醒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
衛生局長陳怡表示,由於生菌數、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在室溫下平均每15分鐘會分裂一次,不宜放太久。建議手搖飲料在購買後2小時內飲用完畢,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病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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