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常用的「洗潔劑」,到底合不合格呢?食藥署跑遍賣場跟小吃店,發現市售洗劑,有將近2成6的產品,標示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標示「食用級或是無毒」2個字,就絕對不合格,因為怕誤導消費者,違規廠商若不改善,最高可開罰業者400萬。
洗碗,洗盤子,靠的就是清潔劑,架上各式洗劑,排滿滿,其中有些標示不符,食藥署跑遍賣場、小吃店,抽查市售洗劑,236件當中,有61件標示不合格,將近2成6,而且當中都是餐廳居多,其中違規大宗,就是沒有清楚標示,內含的,中文化學名稱,像這2款,一個只寫介面活性劑,一個標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都不行,另外有2成多的產品,則是踩到字眼地雷,包括「食用級,以及無毒,」涉嫌誤導,絕對不能用,還有「天然」2個字,也有規定。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天然跟有機的規定部分,就是說它可以標示,但是說必須百分之百,才能標示在品名上面,如果他不是百分之百的話,還有其他成分的話,他不能標示在品名圖畫,或是記號上面讓消費者誤解,明年1月1日,也就是107年1月1日開始,如果標示天然或是天然字眼,還要把百分比標示出來。」
如果不改善,最高可以開罰400萬,清洗用品精挑細選,從注意看產品標示,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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