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出國旅遊,從6月28日後攜帶新台幣超過10萬元,記得要跟海關申報,如果沒有經過申報,也沒有過央行核准,超額的金額會全部沒收,甚至會有罰鍰。
記者畢倩涵:「出國帶美元超過1萬美金以上必須向海關登記,不過6月28日起,帶台幣超過10萬也得申報。」
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正,財政部預計下星期,要公布最新授權辦法,民眾攜帶超過10萬元新台幣,若未申報,也未經過央行核准,超額的金額會全部沒收,甚至會有罰鍰。
民眾:「基本上會用刷卡的,因為匯率的問題,而且帶現鈔在身上也比較不安全。」
民眾:「知道的是一萬美金以上要申報,但現在不曉得10萬台幣就要申報。」
此外黃金限額2萬美元,鑽石、寶石和白金等,有洗錢之虞的物品,若非自用且超過新台幣50萬元,未如實申報就開罰。之所以這麼做,就是近3年查獲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入境的案件,每年都破億,2014年共計64件金額3億870萬,2015年有76件2億4648萬,2016年有45件1億4682萬元。
財政部查緝科專員吳如萍:「它的10萬元限額一直都在,那6月28日只是因為洗錢防制法新增的時候,有把新台幣納進來,所以以前中央銀行法,你如果攜帶超過10萬新台幣,沒有跟海關申報只是退運,6月28日以後就要沒入。」
過去民眾攜帶超額出入境時,若未申報也未獲央行核准,僅會存關暫放在管制區,但6月28日之後超過10萬元,多的部分全會被沒收收歸國庫,若有申報但未核准會退運,出境攜帶超額被查獲,由送機親友帶走,或兌換成美元或人民幣攜出境外,美元限1萬、人民幣限2萬,只要超過人民幣2萬元,X光檢查儀就能清楚看出來,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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