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澎湖空難的訴訟官司準備開打,其中空軍馬公基地高勤官荊元武與馬公航空站塔台管制席李佳峯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案,澎湖地院今天進行刑事準備程序和附帶2件民事訴訟。
澎湖地院今天下午召開準備庭,由法官陳炫谷擔任審判長,被告荊元武、李佳峯與3名辯護律師與檢察官吳巡龍等人都蒞臨陳述意見與辯護。
荊、李等被告所委任的李宗哲等3名辯護律師到場,要求國防部提供失事當天全天候的氣象來作為判斷是否有天氣暴雨的誤差、復興航空的機種航務手冊、飛航紀錄和機種SOP及民航局的初考、複考等相關資料來調查釐清,更何況飛機起降都是在逆風向,當天02跑道是順風順向,不利航機降落,縱使當天有提供視程,極有可能繼續進場。
檢察官吳巡龍指出,荊元武、李佳峯2人未及時准予更換跑道和未提供跑道視程,與駕駛員是否決定冒險進場有因果關係,認為均有過失,檢方在偵辦中,還曾詢問其他航空駕駛來驗證,比較準確。
對於辯方要求調查復興航空航務手冊,作業SOP與飛航時數量等相關資料,只是在證明正副駕駛有無過失,但正副駕駛有無過失,不是這個案件的爭點,而是高值勤官與管制席2人有無過失,但證據愈多愈好,愈有助事實判斷。
荊元武在準備庭後也舉行記者會,對於一名曾身為飛官,淪為空難的被告,頗為無奈,但對於當天的空難事件,原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當天的天氣,曾在下午2時開會時就提出機場關閉和機場停止起降的建議,但民航局認為他沒有這個權利,個人已盡力了,發生空難與他無關。
審判長陳炫谷法官裁定全案核辦,擇期展開審理。
澎湖地院在去年8月25日曾首度召開準備庭,荊、李2人與律師,對檢方起訴均表達不認罪,認為縱使未提供跑道視程過失,且當時確定跑道淨空,近場管制台符合最低起降標準,其過失與失事並無因果關係,是由飛行員全權決定,要求讓真相還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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