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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法輪番上陣! 守護消費者「食得安心」

記者 曾奕慈 / 攝影 陳致宇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7/11 21:4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11 23:07

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食藥署從7月開始,制定了食安新法,包括嬰兒奶粉和特定疾病配方,標示得增列飽和脂肪等,雞蛋經過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就得有詳細標示,牛樟芝的原料要事先備查,食用鹽的氟含量也要標示清楚這4大項;同時也預告了明年7月,即將對食用醋,和奶精進行原料標示管制,不過有學者認為,食品成分的標示,要考慮民眾是不是看得懂才有意義。

切肉機左右來回,片下一片片鮮紅牛肉,包裝完成,民眾就能從冷凍櫃裡挑選,除了保存溫度和日期,都得嚴格控管,成立60年的食品公司,在前置作業的階段就設立品檢中心,每年添購檢測機器,十多年來斥資上億元,為自家的肉品把關。

 

食品業產品開發部協理楊鈞雍:「產品在做成成品之後,還會經過微生物的檢驗,這是一般的最基本的要求,然後再過來就再做藥殘的檢驗,還要再檢驗一次。」

記者曾奕慈:「為了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業者除了在前端設置自己的實驗室之外,在消費端也會在產品上面,貼上QRcode的貼紙,讓民眾可以現場掃描,看到生產資訊。」

不論是農場資訊還是用的飼料,透過手機一掃,跟雞肉有關的資訊全部透明化,會這麼重視品檢流程,就是擔心民眾受到一次次食安風波的影響,對食品安全早已缺乏信心。
 

食品業產品開發部協理楊鈞雍:「參考國外的,他們現在做了哪些特別的產品,有做哪些檢驗,然後我們就看看這些機器,是不是能弄進來。」

不只食品業者重視食安問題,今年7月起,食藥署也針對一連串的食品標示進行規範,包含了嬰兒奶粉和特定疾病配方,標示得增列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糖含量等,雞蛋經過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就得做詳細標示;另外牛樟芝7月11日開始,原料都要事先備查,食用鹽的氟含量也要標示清楚。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那如果有加這個氟化物的話,它的品名要去標示為氟鹽、加氟鹽或含氟鹽,它還要在營養標示裡面,去把氟的含量標示出來。」

對市售食品的標示做通盤整頓,就是要保障消費者權益,食藥署也在7月1日預告,食用醋和奶精包裝上的原料標示管制,在明年的7月1日也要正式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如果你的醋是使用的是穀物、果實,或者是酒精、酒精粕或糖蜜,去發酵所得到的醋,你才能叫食醋,它(奶精)的含乳量,是在50%以下的話,那它就要去標示為非乳為主。」

一旦不符合食安法規定,就得開罰3萬到300萬的罰鍰,如果標示不實,就要吃上4到400萬元的罰單,不過消費者在買東西時就算對成分,或是營養標示特別注意,但密密麻麻的標示裡,還有不少看起來就是化學名稱的成分,也不一定看得懂,像是一氧化二氫,其實就是水,氯化鈉就是食鹽,聽起來有點嚇人的抗壞血酸,它其實是種維生素C,而一般會出現在香腸、臘肉包裝上的硝酸鹽,它雖然是種保色劑兼防腐劑,但只要使用未超標,基本上對人體就沒有危害。

台大食品科技所名譽教授孫璐西:「亞硝酸鹽類其實在天然界,是存在得很廣泛的,很多的蔬菜都含有亞硝酸鹽。」
 

台大的孫璐西教授建議,想讓民眾才吃的同時,也能清楚知道自己吃下的東西,究竟含哪些成分,實際列出添加物的目的,比起列出學名更有意義。

台大食品科技所名譽教授孫璐西:「譬如說它是為了抗氧化,那你就寫它是抗氧化劑,那括號,譬如說抗壞血酸啦這些。」

想讓民眾食得安心,除了政府實施的政策外,自主檢驗得花費大量成本,目前似乎只有食品大廠才做得到,剩下的小廠商,未來如何在成本,和自我管理間取得平衡,或許才是食安問題中最大的考驗。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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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食安#標示#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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