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前,台北市政府大動作,要求兩大電腦軟體業者,Google和蘋果公司,必須配合台灣的法律,給使用手機付費軟體的消費者,7天的可退費鑑賞期,Google到目前為止,都還跟市政府在協商。而蘋果公司早就把退費機制,用文字公告在網站上,只是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蘋果公司又悄悄的把7天可退費的規定,從合約中刪除,網友痛批蘋果玩兩面手法,台北市政府已經介入調查,也保證不管文字是否移除,7天鑑賞期,他們都會保障。
拿智慧型手機玩電動,或是下載應用軟體,不少通通要收費,在台北市政府要求下,蘋果公司同意給台灣消費者,全球獨有的7天鑑賞期,但這規定悄悄的又從蘋果官網上移除了。民眾:「對我們不是很熟悉電腦資訊的人來說,試用會很重要。」
民眾:「民眾可以從免費商品開始玩起。」
民眾:「現在把這個拿掉之後,相對用戶的福利上來講,有算是抽掉了。」
民眾看法兩極,不過網友可是罵聲不斷,因為上個月的蘋果官網上,使用條文還寫著,下載軟體後,7天內不滿意,可以退費,但是限在的網站上,看不到這幾個字,出現的文字說明,是換貨或是退費,最後的決定權,都在蘋果公司。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在上一次協商過程�裡面,蘋果公司是非常配合台灣的法律要求,我其實也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改變的需要。」
蘋果移除7天試用的相關文字,是不是跟Google公司,遲遲不配合台灣法律,不給7天鑑賞期有關,蘋果公司到目前為止,沒有給任何回應。不過台北市政府還是強調,不管文字怎麼改,這7天鑑賞期,還是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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