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投訴,到租車公司開觀光巴士載客旅遊,當初業者面試時承諾以日薪計算一天1000元,但工作1個月下來,實際領到的薪水卻只有1萬8,根本不合理,甚至自己都沒有導遊執照,還得邊開車邊導覽,讓他覺得這樣的工作內容跟薪資不成正比;不過雇主也澄清,面試時有聲明是派遣工,跑短程則是另外計費。
投訴人陳先生:「我覺得是不合理啦,我覺得平均換算下來,時薪根本都不到100啊。」
工作了1個月才領到1萬8千元,陳先生覺得超級不合理,因為這樣的薪水,連勞動部規定的最低薪資都不符合。陳先生在聯合租車公司的觀光巴士擔任駕駛,當初業者承諾每天工資大約1000到1500元,拿出1個月內的出車紀錄,最遠的行程1000元,跑近的被苛扣成300,工作22天照理說應該要有2萬2,工時卻常超過12小時,出車載客還得兼任導遊,邊開車邊導覽。
投訴人陳先生:「可能裡面會有一些只有導遊執照,但沒有職業駕照的人,反正就是吸取很多臨時工的人,可能手上名單有20到30個人。」
陳先生甚至控訴沒有保勞健保,這種工作簡直划不來,不過旅行社也出面回應,其實當事人的雇主算是租車公司,薪資部份因為是派遣員工,以日薪計算,跑短程又另外計費,得通過試用期月薪才會依照勞基法來算。
觀光局表示,國內旅客不需要導遊執照,但如果是服務國外旅客,沒執照恐怕已經違法。
實際到熱門的觀光景點走一趟,租賃用箱型車、包車出遊的模式非常多,像是計程車也有包車出遊,平均1天8小時就能賺5、6千元,跑個3趟就將近1萬8,觀光業競爭,演變成變相壓榨司機。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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