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現代人沒時間逛街買東西,網購送到家讓人省事又省力,不過新北一名民眾上網購物卻一肚子氣,明明買滿800元符合業者免運費活動,但部份商品退貨時卻被收了一筆90元的運費,但業者解釋是因為消費者退貨後,導致原本的訂單不符合免運資格,所以才補收出貨運費。
動動手指下單,商品就會送到家,電子商務發達,網購愈來愈方便,但也爭議頻傳!就有民眾投訴他在3月中,上網買了口罩和其他物品花了801元,明明符合業者活動標示的800元免運資格,接近月底辦理部份退貨,卻被追討90元運費。
民眾:「這樣好像不太合理,因為原本就不用運費了,為什麼還要再多收運費?之前也是有被收運費的情況,就是不合理啊,但就想說最後一次就算了。」
乍聽之下不合理,但記者實際致電大創線上購物,對方解釋網站都有標示7天鑑賞期,退貨的確不需付運費,但加收的這筆90元,是因為消費者退貨導致原訂單不滿800元,才產生的出貨運費。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如果假設當初有約定,如果假設說因為我不滿800元,那剩下的費用部分你要負擔,這時候必需要網站裡面,很明確告訴消費者有這樣的規則,如果有有這樣的規則的話,才能要求消費者負擔。」
消保處也提醒,如果民眾退的是瑕疵品,按照消保法規定,業者不僅得無條件接受退貨,更不得收任何出退貨運費;不過民眾購物前,還得看清楚再下單,避免吃了悶虧。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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