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灣每年大約都有2000名老師辦理「育嬰假」,但其中有超過1成的教師選擇在「寒、暑假」復職上班,因為放假時間學生都不在,相對輕鬆,不過宜蘭縣長林聰賢說,老師投機取巧放假雖然沒有違反規定,但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之後教育部會和勞工局商討,有可能會變成以「學年」或「學期」為單位請假,避免教師投機放假。
公園裡,小朋友溜滑梯玩得好開心,而家長陪在一旁也很放心。
根據勞基法規定,小孩3歲以前,父母都能請育嬰假,1個小孩可以留職停薪半年,但如果家長的職業正好是老師呢?
老師:「喜歡這一張的請舉手。」
教育部統計,在101學年度全台灣有2567位老師申請育嬰假,其中372人在7、8月申請復職,比例高達14%,原因是寒、暑假學生放假,老師上班相對輕鬆,接著開學後繼續請假,不過這種投機式育嬰假,現在宜蘭縣不買單。
宜蘭縣長林聰賢:「我們禁止在寒暑假來復職,必要的權利我們予以保障,那不必要的,不屬於我們的,就不需要去鑽巧門。」
而且正職教師請育嬰假,學校得聘請代理老師,但如果教師寒暑假復職,代理老師又得解聘,老師每個月都換人,這樣不僅是行政處理上麻煩,就怕會影響學生受教權。
復興國中校長游淑珣:「代課老師短期的是比較難找,雖然是難找,但是我們還是要達成目標,以學生優先為前提。」
教育部說明,這樣的請假方式沒有違規,但是社會觀感不佳,會再和勞保局商討,之後教師想請育嬰假可能是以學期或者是學年為單位,不能每月想請就請,減少投機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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