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網拍似乎成了顯學,但小心誤觸法律底線。有民眾PO商品上網拍賣,卻直接擷取官網照片複製貼上,這一貼涉嫌侵權而被告上法院。還有賣家從國外買一款「紅色蝴蝶結項鍊」,一樣po上網賣卻接到警方通知,蝴蝶結跟Hello Kitty頭上的蝴蝶結很像也被告侵權。
衣服一袋一袋,店家整理出貨,忙的不得了,因為他們同時也經營網拍。
賣家:「我有遇到一個,我的照片有被人家盜,就是我自己拍、自己用,就被人家拿這個穿拍的圖案然後去賣。」
網站上一張張照片,麻豆服裝不少人看了很心動,不過這樣的圖片如果不是自己拍的卻Po上網拍賣,小心侵權。
賣家:「自己實拍的話,會加上自己店家的Logo浮水印,有其他店家繼續使用它們的照片的話,就是會提告。」
還有民眾網拍賣一條項鍊,造型就像是Hello Kitty頭上這個紅色蝴蝶結,結果接到警察通知說他侵權了。
賣家:「當時我們進蝴蝶結項鍊的時候,也並沒有注意到說它跟三麗鷗那個有一點類似,我們不是惡意要去侵權。」
以三麗鷗來說,在台灣有效註冊商標就超過500個,賣家不小心可能踩到地雷,還有民眾收到朋友送的這罐沐浴乳用的不習慣,從網路找一樣的商品照片複製貼上,台灣代理商發現了而告她違反著作權,最後是花5萬元買相關商品和解,民眾上網賣二手商品,圖片最好自己拍,否則一不注意侵權又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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