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曼谷爆炸案」打亂不少人旅遊行程。台北有民眾,原本跟朋友一行三人,買廉價航空機票,9月中要去曼谷玩;爆炸案發生後,航空公司同意旅客「補票價差」延期,投訴人就將機票改到12月出發。但最後三人中有一人不去了,航空公司卻要求「訂單整筆變更」,即使不去仍要補第三個人的「差價」,讓一張票變成8000多元,一點都不廉價,投訴人覺得很不合理。
投訴人Sharlyn:「我覺得這是一個很不合理的地方,因為我們今天已經放棄機票了,我們自動放棄一張機票,你總不可能叫我們三張機票一起放棄,再重訂吧。」
對廉價航空的規定,大呼不合理,投訴人Sharlyn跟朋友,一行三個人買了9月14日,台北飛曼谷的機票,到泰國玩6天。因為曼谷爆炸案,而決定延期,改到12月下旬出發。
根據規定,機票要補到原價,Sharlyn也同意,但讓她生氣的是,其中一個朋友決定放棄機票不去了,航空公司卻要求,三個人都要 「補差價」。
投訴人Sharlyn:「他說他們的訂單只能做,一次性的更改,那他一起幫我改時間的話,就是全部都要一起加價。就是很不合理,因為他已經不能去了,那不能退票,我們放棄了票就算了,但是為什麼要我們來補。」
原本一張票 4128元,補到原價需要加2642元,再依照航空公司要求,2個人去補3個人的票價,等於一張票變成8091元,讓廉價航空變得很不廉價。實際找到當時的公告,確實註明,不接受同筆訂單不同旅客進行個別更改,換言之,3個人必須同進退。
這樣的規定合理嗎?民航局表示,廉價航空的機票,本來不能退,因特殊事件訂定規範並不違法。消保官則認為,業者應該以對消費者有利的方式處理,航空公司也表示,確實有部分消費者反應,將依個案協助更改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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