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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上引水產疑賣「過期品」 7月28日到期干貝擺備貨區

記者 張允曦 / 攝影 張允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7/30 19:3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09:15

知名餐廳「上引水產」驚傳疑似販售過期「生干貝」,有民眾29日去消費,發現「餐廳備貨區」的生食干貝,有效期限只到28日,而記者今日再度走訪,赫然發現「過期干貝」居然還在架上!餐廳解釋,是員工疏失,即期干貝通常會轉「負70度C」冷凍,改做熟食販售。北市衛生局表示,不管是在「備貨區」存放過期干貝,還是轉冷凍「延長保存期限」都屬違法,最高甚至能開罰2億元。

打開冰箱,一眼就能發現北海道進口干貝,左下方這盒,有效期限只到7月28日,過期兩天,民眾更拍下,29日當天,同一個冰箱,同批過期干貝更有兩盒,地點居然是知名的上引水產。

上引水產店員:「這邊都是餐廳在做使用的喔,如果有需要的話是旁邊的那些冷藏櫃才有。」

店員解釋,這是餐廳備貨區僅供內用,走一趟立食區,平日下午2、3點還要排隊相當熱門,不管是干貝握壽司,還是干貝生魚片也都有,難道因為現場吃看不到保存期限,就能供應過期干貝嗎?

記者vs.上引水產店員:「消費期限是什麼意思?就是保存期限嗎?可以生食的期限,那過了以後呢?過了就變成你要煮,用煮火鍋的方式,或用煎的、用烤的,過了8月1日(消費期限)你就要做熟食,不能吃生的呀。」

店員解釋,生食干貝新鮮度高,保存期限過了還能熟食,上引水產私下透露,依公司程序會在過期前轉冷凍,在-70℃冰箱保存,供炭烤區使用,這回是店員在每天固定檢查時有疏漏,才會讓過期品留在冷藏櫃裡。

台北市衛生局技正林益祥:「食安法有規定相關的食品販售,必須依據原製造廠商的保存條件,跟保存期限處理,只要它延長期限一律視為販售過期食品,依據食安法可以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不管是過期前轉冷凍,還是把過期食品存放在備貨區都違法,台北市衛生局將會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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