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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開動力飛行傘「送貨」 險遇客機

記者 陳志忠 / 攝影 陳奇君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6/16 18:54

最近在鹿港天空經常傳來巨大聲響,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不定時的出現,民眾拍下畫面,發現原來是有一名男子在玩動力飛行傘,誇張的是,這名男子還在臉書上PO文寫,「他將飛行傘當交通工具,用來送貨」,他家裡做香鋪生意,用「飛」的到客戶家送金紙或送香,還有一次飛到水湳機場附近,還說前面就是飛機,警方看了畫面非常驚訝,表示已經觸犯民用航空法,最高可罰30萬。

轟隆轟隆巨響從空中傳來,抬頭看,一名男子駕駛一架動力飛行傘,放肆的翱翔,男子邊飛邊自拍,拍下腳底一棟棟高樓和民宅,也拍下飛行傘上還載著好幾個紙箱,影片PO上臉書,他說飛行傘是他「送貨的交通工具」,家裡做香舖生意,飛到客戶家送金紙、送香,實在有夠誇張,來到香鋪店,只有男子媽媽在家。

男子母親:「沒有,那怎麼送貨,沒有這種事啦,他那台要怎麼送貨。」記者:「他說上次去送香。」男子母親:「有的話也只是送一點點而已。」

就算只是送過一趟、兩趟,也是很離譜,因為男子飛行區域是彰化鹿港,這裡根本就不是動力飛行傘合格領空。洪堀派出所所長侯春發:「航空法,處以6萬到30萬以下罰緩。」

已經觸法,男子卻很驕傲的在臉書上幾段影片,分別是飛到鹿港福興上空飛行,飛去溪湖送貨,還有疑似闖越水湳機場領空,再來飛到東勢,說是和姊夫吃飯。民眾也拍下一張張照片,拍他飛過電線桿上方,拍他飛過民宅外牆,家家戶戶都被吵得日夜不得安寧。

附近民眾:「鹿港鎮民都在反應,很吵,又怕影響到安全。」

臉書上男子自稱「林志玲」,警方調查,他姓林,43歲,雖然到他家的香舖店沒找到人,但已經請他媽媽傳話,要他到派出所接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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