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一名張姓男子常常因為酒醉後,藉口頭痛、身體不舒服,打119要求救護車救援,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男子5個月內就狂打41次,因男子身無分文,所以只開出勸導單,但他還是不改惡習,濫用救護車,消防局呼籲民眾,如果開罰不理會,就會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盼望大家珍惜救護資源。
救護車鳴笛出動,但是叫救護車的人不是身體不舒服的緊急事件,而是喝醉酒了,把救護車當小黃用。張姓男子:「我剛剛有報案。」值勤人員:「我們剛有到現場,但是你沒有要去醫院啊。」
鳳山區這名64歲張姓男子常常喝醉酒,藉口頭痛、胸悶,打給119要叫救護車,5個月內就打了41次,最高記錄一天高達7次,雖然消防人員將張姓男子列入黑名單,但就怕真的發生意外,每次還是出動救護車救援。
高雄市從7月1日開始,針對濫用救護車的民眾開罰1700元,但因張姓男子身無分文,先開出勸導單,沒想到張姓男子依舊濫叫救護車。鄰居:「都喝酒倒在路上。」記者:「都叫救護車嗎?」鄰居:「對,路邊的人叫的。」
高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科長劉一娟:「一個月沒有繳,我們就依照行政程序是催繳,催繳再不繳,就移到行政執行處去強制執行。」
消防局表示,張姓男子的行為讓他們很頭痛、無奈,但類似案件屢見不鮮,一般民眾如果勸導不聽,開罰不當回事,就會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呼籲民眾把珍貴的救護資源留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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