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親總統候選人連戰在落敗後,表示要提選舉無效訴訟。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如有一方對選舉結果不服,可提出「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當選無效」的訴對象為當選人,而「選舉無效」的訴訟對象則是選務機關,兩種訴訟的目的都是為了保全證物。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04條,如果對選舉結果不服,可提出「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訴訟。
何謂選舉無效呢?中選會宣布多達33萬七千多張廢票,連戰質疑票數不實,可提出「選舉無效」,選舉無效的訴訟對象是選務機關,屬行政訴訟,所以連宋的律師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何謂當選無效呢?連宋認為,當選人遭槍擊一案,疑點重重,真相不明,直接影響選舉人投票,連戰就可提出「當選無效」訴訟,當選無效的訴訟對象就是當選人,所以訴訟機關是高等法院。
不管是「當選無效」或「選舉無效」,目的都是訴訟証物保全,由法官裁定受理後,下轄到各地方法院立即查封票匭,然後,半年內法官必須做出裁決。但這半年,並不影響新任總統陳水扁行使職權。一旦勝訴,新任總統立即停止職權,行政院長暫代總統職務,由全民重新選出新任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