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4小時之內,國親的選罷法修法版本,從提出傷停條款、國安條款,最後又全部翻案,只剩下司法驗票版本。這樣不斷一變再變、一改再改,主要是傷停調款和國安調款,引發不少爭議。到底藍綠陣營是如何看待這兩項條文?以下是我們的報導。
國親修法版本急轉彎,原本連宋密商之後,下達指令要提出的傷停條款、以及國安條款,在朝野進行協商之前,就正式喊卡。
傷停條款當中,明定候選人只要在投票日前7天,發生事故受傷或死亡,就必須中止選舉,等待事故調查完成,才能重新選舉。
眼看2項條文爭議不小,可能連帶影響使得國親版本的司法驗票制度同樣過不了關,國親最後也只能退一步,把2位主席的指令暫時擱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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