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前夕,高雄縣警方查獲一名偷車高中生,置物箱搜出3顆外型像手榴彈的爆裂物,嫌犯說是自己做的,要拿去當煙火放,不過爆裂物威力強大,警方懷疑是要拿去火拼用的。
國慶日政府放煙火慶祝,他17歲的高中生也想玩,居然自己做了3顆煙火彈,他不知道這樣是殺傷力強大的爆裂物。嫌犯:「好奇啦!自己要玩的啦!」記者:「當成放煙火這樣玩喔?」嫌犯:「對啊!要不然呢?」
買了一堆煙火爆竹,把裡面的火藥挖出來,捏成球狀,再用膠帶纏成手榴彈的樣子,直徑7、8公分,好大一顆,如果引爆可不是鬧著玩。嫌犯:「我沒有要傷人的意思啊!」
他騎贓車,帶著3顆爆裂物被警察攔撿查獲,外型像手榴彈的爆裂物,說要拿來玩實在太牽強,警方懷疑是要來打架火拼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