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泡的溫泉究竟是原汁原湯,還是業者回收再利用,或是沖泡調製過的溫泉?為了免除消費者的疑慮,溫泉觀光協會在下午召開的理監事會議中做出決定,將在1個月內推出溫泉標章,保障消費者泡湯的權益。
國內各個地區的溫泉業者齊聚一堂開會討論,決定在1個月內推出民間版的溫泉標章,保障民眾泡湯的權益。
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理事長何逢洲︰「我們協會決議,要推出一個溫泉標章,讓消費者可以安心使用,我們的執行日期是1個月後。」
同時被點名的業者紛紛跳出來自清,他們拍胸脯保證,民眾泡的絕對是原汁原湯。
四重溪溫泉業者王樹嘉︰「我們用的水完全是自然流放,沒有做回收處理。」
關仔嶺溫泉業者侯明宗︰「泥漿溫泉有美容洗滌的功能,這種溫泉放到隔天會發臭,所以說如果回收使用,消費者一進去就會馬上明瞭。」
然而在溫泉法制定之後,交通部也有意推出溫泉標章,包含建築執照、營業執照、水權登記以及水質條件等都在規範之列,而且沒有標章就不得營業。業者表示交通部的規定太過繁瑣,不但認證取得不易,同時業者將全都變成違法經營,因此他們將向交通部陳情,要求有7年的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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