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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財砍婦削耳斷腿 嫌犯重判18年

記者 賴麗櫻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12/14 11:1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北縣土城今年2月傳出慘忍的砍人案件,一名26歲的嫌犯徐木茂,為了搶錢,尾隨一名婦人進入停車場連砍5刀,搶走被害人的車子和財物,被害人的右耳被削掉,右腳也被截肢,經過10個月偵查,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將嫌犯重判18年徒刑。

無端被砍傷重殘,張太太另一隻腳得用枴杖代替,到現在還是難以接受殘酷的事實。

被害人張方阿蕊:「我躺一個禮拜才醒過來,我先生拿襪子幫我穿,我說ㄟ你怎麼只幫我穿一隻腳,那另一隻呢,他(丈夫)說,我腳截肢了沒得穿。」

對照以前健康快樂的樣子,張太太的心好痛,今年二月她獨自走進停車場開車,身上的LV包包引起歹徒既餘,拿西瓜刀從背後一路砍殺。

被害人張方阿蕊:「他(嫌犯)整個砍掉,我耳朵掉了,我的意念就是一定要跑出(停車場)。」

張太太的右耳還來得及接回,手臂上皮開肉站,是割腿上的肉植皮,但一條腿失血過多截肢,終身殘廢,嫌犯被重判18年。

被害人張方阿蕊:「檢察官問我說,妳要求怎麼賠,我說你(嫌犯)賠我一條腿一隻手,這些都沒了啊!」

這算天理昭彰嗎?嫌犯屢次向法官說,因為吃了安眠藥,精神喪失企圖脫罪,或者改口幫朋友討債,砍錯了人,但張太太何其無辜,法官重判18年要讓嫌犯為自己的後果負責。

#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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