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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生 給遮羞費?! 總務主任判5年

記者 楊傑 澎湖 報導
發佈時間:2004/12/25 11: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今年2月在澎湖傳出有國中總務主任性侵小她45歲的女學生,事情爆發後,這名主任曾表示他是被引誘,也沒有真正發生關係,不過澎湖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處徒刑5年,這名總務主任還是大喊冤枉。

今年2月,澎湖驚傳這名61歲的國中總務主任,性侵13歲女學生,澎湖地方法院今天作出一審判處5年的徒刑,收到判決書,這名總務主任喊冤說,如果他真的性侵女學生,他早就羞愧自殺了。陳姓總務主任:「自由心證的方式,站在女方那一邊,都認為我是錯的,我如果在這個七美,真的有犯這個案子,我在這個七美,我告訴妳,我的屍體老早就爛掉了啦!」

根據女學生自白,這名總務主任在學校或寺廟,性侵他20幾次,女學生有感於主任時常資助他學費營養午餐費,甚至給零用金,而隱忍不說。女學生阿姨(93.2):「他每次跟她做那種事情,都塞1、2千塊給他,他還打電話叫這個學生到飯店去做那種事情。」

女方的說法,對這個得過教育部特殊貢獻教師獎的總務主任來說,有另外的解讀。陳姓總務主任:「他們好像是有目的,有陷阱的,她幾乎引誘我跟他做愛,原來保護他的人是誰呢?是我這個有心人,反而就達到了他們的一種陷害,請問我情何以堪。」

已被停職的總務主任,現在又面對一審5年的徒刑,他說要上訴,否則在地方上怎麼做人,只是13歲女生的身心受創,更是一輩子的痛。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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