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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有2名外籍勞工,因為工作產生感情,2個月前女外勞未婚產下一名小女嬰,可是已婚的爸爸不要他,信奉回教的印尼媽媽,深怕帶孩子回國會被亂棒打死,想把女嬰留在台灣讓人領養,不過台灣法律無法讓她如願,讓小女嬰成了小人球。
21歲的安妮是一名印尼籍的未婚媽媽,她手上抱的女嬰,是跟一名泰籍外勞所生,2個月來女嬰都只能住在醫院,因為泰勞爸爸已婚,無法認養骨肉,而信奉回教的媽媽,為了保住自己與小孩的性命,忍痛希望將小孩留在台灣讓人認養。印尼籍勞工安妮:「因為我們是還沒有結婚啊,生小孩會被打死。」記者:「媽媽跟小朋友都會被打死?」印尼籍勞工安妮:「會,我是想給人家,如果台灣人如果有人要,我會給人家。」
回教教義不容許未婚生子,否則將受宗教制裁,這樣嚴厲的懲罰讓安妮卻步不敢回國,可是台灣的法律卻幫不上忙,還是得將母子兩人一起遣返。彰化縣社會局長許傳盛:「父母雙方都是外國人,依照我們台灣目前的法律,是屬於屬人的嘛,所以我們社政單位能夠介入的空間非常的小。」
得知小女嬰無法在台灣合法獲得領養,成了跨國人球,安妮無助地掉下眼淚,彰化縣社會局人員建議她回國之後,立刻將女嬰交給當地的社福單位要求保護,不過,這樣的答案,似乎無法消彌安妮心中的恐懼,現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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