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在學校嬉戲可得特別小心!嘉義市一名小學生在跟同學打鬧時,回推同學一把,導致他頸椎挫傷而四肢癱瘓,法院二審判賠800多萬,讓加害學生的家長十分不服,他們說,是被害學生先動手推人的,而鉅額的賠償金,他們也賠不起。
推人意外就發生在學校的樓梯旁,2名六年級的學生正在打鬧,黃姓學童突然被推了一把,倒地不起。加害學童媽媽:「對方黃姓學生從樓梯上跳下來,從背後猛力推我的小孩,我的小孩嚇一大跳,生理反應,回推他一把!」
雖然加害學生家長表示,兒子是反擊才推人,但是被推倒的黃姓學生頸椎挫傷,併發四肢癱瘓,請求賠償,法官判賠862萬。台南高分院法官蘇重信:「不能工作的損害,算到60歲,需要長期照護,看護費用加起來,2項就佔了700多萬。」
加害學生媽媽:「我們也知道孩子這樣不對,要付出代價,但負擔不起,我先生現在沒工作,房子被假扣押。」
加害學生家屬無法承擔鉅額賠償金,他們甚至表示,對方頸椎長腫瘤,是靠這一推才發現。學生媽媽:「他真的要感謝我們發現,因為推那一下,去手術才知道裡面有腫瘤。」
他們表示,還會提起上訴,更希望雙方能夠好好坐下來談判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