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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列法 「非和平手段」取代動武


發佈時間:2005/03/08 09:1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大陸反分裂法的草案內容今天終於曝光!大陸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上午特地針對草案的宗旨以及內容進行說明,草案中再度強調,大陸從未放棄使用武力的立場,至於對台使用非和平手段,大陸人大也將授權給大陸國務院以及軍委會,可以先發動,再報備!

大陸醞釀許久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大陸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我們從來都沒有放棄過承諾使用武力,任何主權國家都不會容忍分裂國家的行為,採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是我們在和平統一的努力完全無效的情況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後選擇。」

草案中以非和平方式取代替動武字眼,規定只要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跟形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或者發生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在這3種情況下,大陸將以非和平方式加以制止。

大陸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採取非和平方式或其他必要措施,本法授權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這段話無疑是允許解放軍只要台獨分裂勢力一意孤行,可以先斬後奏。但也強調這完全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不是針對台灣同胞。另外對於兩岸現狀,草案中也明確定義,兩岸迄今尚未統一,但台灣跟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在促統部分,草案中祭出5項鼓勵條款,發展兩岸關係,同時也提出談判促統條款,強調兩岸協商談判可以分階段進行,就連台灣的政治地位,甚至國際地位,都可以在結束敵對狀態的前提下,進行協商。

整個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不脫胡錦濤的4點原則精神,但詳細的條文如何制定,仍要等到14日人大表決當天,才會正式曝光。

#反分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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