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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英傑記過一次! 理由「處置不當」

記者 金汝鑫 王志剛 李偉華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4/22 00: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大安分局取締酒駕案風波不斷,傳出被取締的女子要控告劉英傑傷害,警方迫於外界壓力,隨後召開人評會,決議對劉英傑記過一次,理由是處置不當,影響警察形象,警備隊同事紛紛表示不平,大安分局還接到上百封電子郵件,民眾聲援劉英傑,甚至說,這樣的反擊恰到好處。

這些都是大安分局這兩天收到的電子郵件,聲援劉英傑,還是擋不住懲處,大安分局發布新聞稿,劉英傑記過一次,分局長說,這是沉重的決定。

大安警分局長吳思陸:「劉英傑行政上執勤上瑕疵和疏失,我們人評會認為,製造成這麼大的爭議,劉英傑有委屈,但是出現部份扭曲的報導,造成劉英傑記過決定,民眾自有公評。」

更多電子郵件為劉英傑加油,說對於不守法又惡言相向的人,本來就該給予制裁,不應該懲處劉英傑,大安警備隊一片低氣壓,都替劉英傑感到不平。

大安警備隊員:「當時劉英傑擔心會有被繼續攻擊的可能,所以才會有回擊,劉英傑被打在先,也不是蓄意打人,懲處劉英傑,變成鼓勵民眾打警察,有錢就可以打警察。」

劉英傑回擊被記過,同樣的,段玉這一揮是否涉及妨害公務,檢方近期會公佈。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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