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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溺水超速 救難隊被開罰單

記者 辜士陞 嘉義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9/03 13:2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嘉義救難隊員趕著到東石外海救溺水民眾,卻超速被開罰單,烏龍的是,這張罰單的開單日期和到案日期,被警員誤植為同一天,3000塊的罰單要繳6000塊。

趕著救人還要躲警察嗎?嘉義救難隊最近很怨嘆,他們幾天前開車要趕到海邊救溺水,被國道警察,開了一張超速罰單。救難隊員:「被警車攔下,我說東石翻船,警察說剛才不叫現在才要叫。」

但這張罰單還有一個烏龍的地方,就是開單的日期和應到案的日期同一天,原則上應該給人15天繳罰單的期限,但同一天就超過了,他的罰單從3000塊 變成6000塊。救難隊員:「當天救人沒差,第二天就超過了,開紅單的單位,不知道他要怎麼處理。」

救難隊員:「如果沒出勤我們不會警示。」

他們說,這個事件給的教訓是,當救難隊員,不如出唱片當蔡依林,才不會被開罰單。

#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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