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學大師林大為,經常上節目評論藝人的姓名,這一評,評出了問題,在他著作的一本書中,分析「張如君」揮霍敗家,刷卡不眨眼,惹惱了當事人,一狀告上法院,林大為被判賠二十萬。
被說敗家,張如君大聲抗議,他說自己喜歡的東西,跟所有女孩子都一樣,身上最貴的名牌包包,雖然要六萬塊,但是他兩個月才買一個,珍珠耳環一對七八千,為了穿出選美協會理事長的端莊,套裝一萬多塊,水晶鑽錶三萬,翡翠戒指四萬,剛換的手機一萬多,他請大家評評理,這樣算敗家嗎!
張如君藝人:「我所用的東西,我覺得還不如一個學生,不如我的助理,我用的東西都不算是很昂貴的 ,一般女孩子都會喜歡的啦!」
為了形象,張如君一狀告上法院,他說還好法官還他公道,打贏這場官司,寫書說他敗家的姓名學老師林大為敗訴,要負賠償金二十萬。
姓名學老師林大為:「無妄之災啦!我都沒想到,在出版社這麼多個案分析,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情,令人感到很意外,再怎麼樣都是無心的嘛!」
獲知判決結果,林大為說自己很無辜,書裡所有描述都是根據網路資料,至於會不會上訴,他還要跟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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