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查全台醃漬蔬菜 「這家」3款泡菜未依規標示罰5萬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8.24 14:3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4 14:45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8.24 14:3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4 14:45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抽驗「市售醃漬蔬菜產品」針對47家製造業者稽查,發現3件成分含量未由高至低分別標示及未標示過敏原資訊。(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聯合16個縣市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47家「醃漬蔬菜」製造業者進行稽查,結果發現有4家業者未依規定聘請衛生管理人員,依《食安法》分別裁罰3萬元。另外,查核食品標示62件中3件成分未依規定標示過敏原資訊,依《食安法》裁罰「芭樂家泡菜館」總共5萬元。
食藥署查「醃漬蔬菜」食安 5公司首違規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副主任林宜蓉表示,這次查核,把過去曾抽驗不合格及有違規紀錄之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及產品標示等,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

林宜蓉提到有4家業者未依規定聘用衛生管理人員。3家在新北市、1家在台南市,4家皆是首次查核違規,因此依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以及《食安法》第47條規定裁處3萬元。
林宜蓉也說,查核產品標示共62件,有3件成分含量未依規定「由高至低分別標示及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查獲的產品是「黃金泡菜」、「韓式泡菜」、「黃金海帶絲」,這3項皆是由台南的「芭樂家泡菜館」所生產,罰金是依首犯加上一件多一萬的標準來累加,因此,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及《食安法》第47條規定,一共裁處業者5萬元整。上述相關違規業者均已由其所轄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