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驗出17件食品含紅色7號!恐傷肝腎 籲修法禁止使用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8.13 16: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3 16:49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8.13 16: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3 16:49
消基會針對市售食品進行紅色7號著色劑調查測試。(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調查食品著色劑調查測試,今(13)日公布結果,發現抽檢的35件食品中,17件含食用紅色7號,包括了糖果、餅乾和營養補充食品等。更在1件洛神蔓越莓精華膠囊中,驗出食用紅色40號。呼籲主管機關國際規範,儘速研議修法。
17件含食用紅色7號!對人體有危害
消基會在今年4月上旬,於台北市、新北市的連鎖大賣場、生活用品店、百貨公司、連鎖福利中心及網路電商等處購買含有著色劑,外觀為紅、橘、紫或粉紅色系顏色的食品,一共35件,包括糖果、餅乾、麻糬、沖泡飲品、雪糕、豆干、心心腸、明太子、魚卵、蛋糕、甜點、糖漬櫻桃及營養補充食品等進行食品著色劑調查測試。
結果發現有1件檢出與標示不符的樣品,「GOAL DAILY-洛神蔓越莓精華膠囊(橄欖葉配方)」,未標示含食用紅色40號。消基會表示,著色劑檢驗結果與標示不符,恐有標示不實的問題,若經主管機關判定不合格,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發現,檢出樣品中,有17件檢出「食用紅色7號」,分別為糖果類4件、餅乾類3件、麻糬類1件、其他食品類5件及營養補充食品4件,每個類別均有檢出,顯見「食用紅色7號」目前使用仍然廣泛。雖然單一商品的色素含量可能符合現行法規,但若糖果、餅乾、調味飲品及營養補充食品長期多來源累積攝取,可能增加肝腎代謝負擔的風險。
消基會建議民眾購買色澤鮮豔的食品時,應仔細查看外包裝的成分標示,優先選擇無添加人工著色劑或採用天然著色劑的商品。 另外更建議政府與國際標準接軌,儘速研議修法禁用,目前國際食安規範對食用紅色7號已有明確的禁用與轉向趨勢,歐盟嚴格限縮用途,加州則預計於2027年全面禁用。主管機關應本於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儘速研議修法將食用紅色7號從准用著色劑清單中剔除,讓台灣食安法規與國際標準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