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位民眾到便利商店買泡麵,裡頭粉末結塊讓他覺得不對勁,這才發現買到過期商品,重回超商,架上所有同款泡麵通通過期,離譜的是還賣了超過1個月都沒下架,超商回應是分店管理疏失,已經全數回收銷毀,其實一般民眾到超商買泡麵,通常只注意口味、熱量,忽略保存期限,一旦超商把關出包,就容易吃壞肚子。
投訴人:「這款過期商品,現在還在這家便利商店裡面。」
站在便利商店外自拍影片說分明,這位民眾11月中在這買了碗泡麵,水滾了,拆開包裝才發現不對勁。投訴人:「那個粉末好像有結成塊的感覺,這個商品不只是我買到的時候就已經是過期,而且是過期放架上超過一個月,我差點還把它吃下肚。」
原來這碗泡麵早在11月4日就到期,離譜的是幾天之後再度光臨,過期泡麵繼續賣,記者12月8日實地查證,同1批過期1個多月的泡麵仍在架上。便利商店店員:「欸,這可能沒挑到,對不起。」
其實一般民眾到便利商店買泡麵,往往只注意…。民眾:「口味、包裝、熱量吧,有沒有防腐劑。」
1碗麵抓在手裡翻來覆去,左看右看就是不會特別看看保存期限,也有原因。民眾:「因為這個東西的有效期限都是2、3年,所以很難會去注意日期,我以為超商不會放過期的東西。」
正因如此,一旦便利商店把關不嚴謹,民眾把過期商品吃下肚的機率可高了。便利超商公關部長林翠娟:「沒有做好『先進先出』,使得消費者買到過期商品,總部這邊立刻派人,進去清查所有貨架上商品。」
超商表示,總店將過期泡麵全數帶回銷毀,願負退換賠償責任,消費者到超商填肚子,挑完口味、算過熱量,記得看看日期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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