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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要求 衛生署應自行試驗克流感

記者 洪麗萍 楊子毅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2/24 14:4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TVBS繼昨天披露「克流感」藥物過期3個月,今天有最新發展,衛生署強調,克流感原廠所在的瑞士,同樣把有效期限延長為4年。不過檢舉克流感藥物過期的高雄醫師質疑,開過期的藥給病人,如果出問題,誰該負責?

雖然衛生署拍胸脯保證,今年暑假購進的克流感藥物都在有效期限內,但這種有效期限再延期的做法,還是讓一線開藥的醫師心裡毛毛的。高雄診所醫師熊仲川:「這不是餅乾,餅乾過期我還可以講說現在吃,還是可以吃沒有問題,我要治病耶!要是我給病人的,又不是你(衛生署)給病人,病人吃了如果有什麼問題,或是根本無效,是我面對病人還是你面對病人?!」

醫師進一步表示,藥物保存期限延展,不應該是藥廠單方面提供資料而已,衛生署更要負起嚴格把關,自行檢驗的責任。高雄診所醫師熊仲川:「第一個安全穩定性,第二個是有效性有沒有減少,第三個就是已經過那麼長的時間,退化以後會不會產生一些所謂的毒性化合物。」

國內購進120萬顆克流感,12月15號已經開始啟動,提供給年滿65歲以上、出現流感症狀的患者,到底有多少藥物屬於到期再延展,衛生署表示還需要進一步統計,針對醫師的質疑,衛生署說只要是保存期限內的藥物,吃了都不會有問題,但是有沒有效?衛生署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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