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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7億 警局就業有勤奮有摸魚


發佈時間:2004/01/05 18: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警政署擴大就業方案,讓3千名中年失業民眾有工作,每年花掉7億元公帑,結果幾乎都硬塞到刑事組,沒有受訓,加上年紀大,發揮功效有限,甚至有害群之馬利用警局身分違法犯紀,遭到警局開除。

下午4點,懷生國小放學,黃媽媽準時出現,穿著就業背心,佩帶警局識別證,預防犯罪宣導外加學生導護是每天固定工作。

53歲的黃貴真是單親媽媽,3年前從醫院廚工退休,孩子唸書要錢,一直到去年9月參加警局就業方案,分配到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警局就業民眾黃貴真:「媽媽參考一下,中山分局保護大家預防犯罪,來來,要過馬路快點!」

黃媽媽每天上班8小時,日薪900元,一個月薪水大約2萬元,像黃媽媽這樣的警局就業人員,全省共有3千人,一天就要支薪270萬元,一個月差不多要6000萬,一年要花掉國家7億2千萬元。

這些中年失業民眾,幾乎都被塞到分局刑事組,沒受訓又沒經驗,管理問題一籮筐。警局就業民眾黃貴真:「很單純,我們工作很單純早上來上班,下午時間到了就要回家。」

曾經有一名張姓就業民眾利用警局識別證冒充員警,企圖申請100萬元信用貸款,被拆穿當場開除,還有不少人被形容很難管,作領乾薪。

政府每年花7億元請人在警局幫忙簡單工作,值不值得,警局就業每半年簽約一次,屬於暫時性。

#擴大就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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