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下了最後通牒,不過吳憶樺今天仍舊沒有在法院出現,反而跑去學校參加開學,只是忽視法院強制執行的吳火眼,一直想盡辦法拖時間,讓憶樺趕不上5點50的班機,才會讓法官一氣之下,二度決定拘提管收吳火眼。
上午9點半。憶樺一點到院的跡象都沒有。記者:「裴瑞拉有沒有打電話聯繫?」法官廖正雄:「還沒有,還沒有。」
沒有憶樺,只來了吳家新的律師,他是提抗告的,要小孩留著過清明節,眼看時間漸漸逼近,自稱這幾天像小丑被耍弄的裴瑞拉,準時到院。巴西代表裴瑞拉:「法官說什麼,法律就是什麼。」
過11點,吳憶樺還在學校,法官火了,準時開拘票,要吳火眼進監牢。法官廖正雄:「超過11:00,吳火眼本院開拘票。」吳火眼:「今天我不會交人,要自己來帶。」記者:「強制才讓他送?」吳火眼:「對!」
拘提令一出,吳火眼立刻在憶樺學校出現,眾人騷動,法官聽到消息,收回成命。法官廖正雄:「要求協商就這段期間暫時不拘。」
這一放一收之間,吳家知道法官是來真的,於是在教室裡密談,商討接下來該怎麼辦,只剩最後幾小時,急迫的心,就在外交部派人來看吳火眼的時候,他感嘆雪中沒人送炭。吳火眼:「巴西在前面,他熱心你現在太晚了。」
吳家像熱鍋螞蟻,裴瑞拉則在法院以靜制動,他的堅持沒動搖過,法官於是裁定3個小時後要看見吳憶樺到院。法官廖正雄:「一方面拘提吳火眼,一方面執行交付吳憶樺,雙管齊下。」
接到法官命令,法警出動逮人,他們的目標是吳火眼,但時間在跑,5點50分的飛機已經確定來不及,吳憶樺在高雄又多撐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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