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報導連戰女兒連惠心的英文信,連惠心鄭重否認還告上法院,檢方將進行筆跡鑑定。不過專家說,只靠簽名來鑑定,資料不足,會有誤差;而一般鑑定標準,是比對三年內的字跡,週刊上的信件,卻是20幾年前寫的,也就是說,要有一個精確的鑑定結果,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放大鏡下的幾個簽名,鑑定專家怎麼看,都覺得不一樣。筆跡鑑定專家高鵬飛:「不一樣嘛!這根本都不一樣。」他做這行已經50多年,一語道破,問題就出在,不同年份寫的字,根本不能精確比對。
更何況,壹週刊上的這封信,是1981年寫的,事隔23年。筆跡鑑定專家高鵬飛:「運筆會改變,寫字會隨著年齡改變。」這又是第二個大難題,因為筆跡鑑定,是以前後3年的字跡為標準,超過範圍,就算再厲害的鑑定儀器也沒用。
所以說,就算拿連惠心現在的簽名,也鑑定不出個所以然。記者:「你的意思是不同年齡,寫的字不能拿來鑑定。」筆跡鑑定專家高鵬飛:「對。」那麼從週刊上這兩個簽名,上面1981年和下面1983年,相隔才兩年的字跡,是否能看出端倪?
調查局代理科長胡興勇:「鑑定筆跡必要條件就是,需要當事人20多年前,那時候的字跡,才能比對。」
無論如何,連惠心既然都告了週刊誹謗,檢方得硬著頭皮找證據,只不過關鍵的筆跡鑑定,看來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