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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類明開鍘 最高罰6千元

記者 古彩彥 / 攝影 盧宏昌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3/31 23: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第二階段的垃圾強制分類措施,從明天「4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以後民眾丟垃圾若沒有依照規定分成三類,將會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的罰鍰,環保局今晚開了不少勸導單。

收垃圾的時間到了,不過你分類了嗎?

大樓管理員很委屈,整包垃圾被退回去,還吃了一張勸導單,這位小姐也好不到哪裡去。

環保署特別提醒民眾,宣導期已經結束,明天起全省25縣市進行垃圾強制分成「一般垃圾、資源、廚餘」三大類,否則將開罰1200-6000元,民眾常把塑膠杯、紙杯、鋁箔包、菸盒、便當盒都當成一般垃圾,以後都必須洗淨後,當成「資源回收垃圾」來處理,否則就要接到罰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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