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解決沙灘車活動長期缺乏明確管理所衍生的交通安全與環境問題,擬定「沙灘車自治條例草案」,規劃三棧溪以北為試辦專區,未來業者須提出完整營運計畫並經審查通過才能營業。然而,縣議員對草案內容提出質疑,認為農地非農用及車輛行駛一般道路等規範仍不清楚。

沙灘車亂象多 花蓮縣府公告自治條例草案
為解決亂象、振興產業,花蓮縣府擬定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劃三棧溪以北作為試辦專區,未來業者必須提出完整營運計畫,並經縣府審查通過才能營業。不過,也有議員對草案內容提出質疑。花蓮縣議員楊華美認為,針對農地非農用作為沙灘車業者基地這件事情,可能要在草案當中再擬清楚,以及沙灘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這件事情,也並沒有在草案當中看見。此外,對於跨局處管理等核心問題,草案並沒有清楚說明。雖然業者期待專區設立後人潮回流,但環境與觀光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法規還得好好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