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台南的民眾在水果店購買3杯果汁,沒想到付錢時竟被收了750元,晚上再致電給水果店詢問,價錢竟然又變660元,價差之大,引發消費者不滿。對此,台南市消保官回應,業者未明確揭露價格內容,造成消費者難以事前掌握費用,已要改善,確保消費者權益。
購買3杯果汁被收750元
果汁難道也是「浮動價格」?有民眾在台南市中西區一間水果店購買3杯果汁,結帳時店家說750元,晚上民眾愈想愈不對,再打電話回去詢問,價錢從750元變660元。差了快100元的價差讓民眾不滿,投訴消保官。

消保官稽查 業者喊:價格取得消費者同意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表示,消保官昨(19)日會同衛生局、經發局前往該店家查察,經查,該店內牆上雖有一般品項的標示價格(如酪梨牛奶 70 元、加布丁 90 元,葡萄牛奶 80 元、哈密瓜牛奶 80 元等),但針對客製化品項(如不加水原汁、混合兩種以上水果、加布丁或其他配料等),業者未明確揭露價格內容,造成消費者難以事前掌握費用。雖然業者表示,「製作客製化果汁前均會告知價格並取得消費者同意」,但未事先標示清楚價格,仍會引發爭議。另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充分且正確之資訊,以維護交易公平。已要求明確揭露,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法制處強調,將持續追蹤涉案業者改善情形,並加強宣導食品與商品標價義務,保障消費者選擇權及消費資訊透明度,避免類似糾紛再度發生。另外也同步抽查 2 家知名水果店,均具備完整明確的價格標示,包括原汁、加料等費用,未發現類似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