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勞健保的規則繁瑣,資深財務顧問分享案例,先生因為罹癌,主動請會計結束公司營運,但這卻讓他的太太意外損失160萬。
廖嘉紅在臉書「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指出,很多人不知道,當企業社負責人過世,背後還有一段「隱形程序」要先處理營業稅申報、公司淨值結算、再併入遺產稅申報。
 公司申報繁瑣 財務顧問指結束公司營業有眉角
廖嘉紅曾諮詢過一件案例,作為企業負責人的先生罹癌、治療情況不樂觀,在世時為了減輕太太的壓力,主動向會計表示要結束公司營業。當丈夫去世後,太太整理文件發現一張國民年金的繳費單,意識到先生過世時已不在保險的有效期間,死亡給付與喪葬津貼全數無法請領,因為公司結束後15天內,勞健保就必須退保。廖嘉紅指出,如果仍在保險有效期間,依規定,保險年資滿2年以上,可領遺屬津貼30個月,再加上喪葬津貼5個月合計35個月×投保薪資4萬5800元,約為160萬元。她感慨,一個「想幫太太省麻煩」的決定,反而讓愛變成了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