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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開會4小時不公開!傳系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

編輯 王芊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22 19:3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2 19:38
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教練周台英
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圖/TVBS資料照)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案」持續引發關注,因先前僅對教練周台英做出5項行政懲處,遭外界批評,並被教育部駁回重審。今(22)日中午,競技系召開系級教評會,歷經逾4小時討論,有傳知情人士透露已決議解聘周台英,但系方未公開說明,決議仍需送院、校級教評會審議。經《TVBS新聞網》詢問,未得到校方的具體回應。

更多新聞:「懲處周台英」系評會開4小時 台師大:結果暫不公開

 

台師大競技系本次系級教評會,原本預定於公館校區舉行,卻於中午臨時改至林口校區。系主任鄭景峰起初表示不便說明決議,僅透過文字補充指出已做出不同於先前的決議,盼能符合社會期待,過程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有傳知情人士透露,今日系教評會歷時超過4小時,最終決議解聘周台英。惟決議僅屬初步結果,依據校內三級三審制度,仍需送交院級及校級教評會討論,尚未對外正式公告;對此,《TVBS新聞網》稍早致電台師大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詢問,未得到校方的具體回應。

更多新聞:台師大抽血換學分 檢調約談研究助理、向中央大學調資料

 
另外,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吳林輝指出,現行《教師法》僅針對高中以下學校有明確規定,大學則需依各校自訂三級三審辦法實施,且教評會運作規範多回歸校方規章。吳林輝直言,師大相關規章對於保密及對外發言權責並無明文規定。台師大學代會副主席黃莨騰則表示,若競技系決定保密,應於中午即對外說明,「為什麼要讓大家等4小時才說不能講?」他認為系主任應提出法規說明,否則應讓外界知悉系教評會決議。他也指出,會議臨時改至林口校區,確實令人感到不尋常。

針對此事件,競技系主任說明:

 針對本校女足霸凌案,雖然系教評會審議結果依法屬保密文件,惟鑒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基於社會公共利益,認有必要簡單說明:

一、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於4月10日建議予以解聘及二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二、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審酌調查報告,認本案甲師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要件。
三、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為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之期待。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教練#周台英#系教評會#教育部#教師法#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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