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吳姓美容師與蔡姓男子交往5年後分手,沒想到吳女卻詐財,出示驗孕棒照片聲稱懷孕,要蔡男負責並要求聘金及金飾。對方信以為真,分6次匯款,共50萬給吳女,然而她無法提供懷孕證據,蔡男發現被騙報警提告。台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吳女10月徒刑,吳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根據判決指出,蔡男與吳女交往五年,但兩人在2020年分開,怎料分手後吳女拿驗孕棒照片表示懷孕,以此向蔡男索取聘金及金飾。蔡男相信因此分6次匯款,總金額達50萬元。但吳女收到款項後,卻無法提出進一步懷孕證明,讓蔡男起疑並報警處理。
案經審理,法官發現吳姓美容師提供的驗孕棒照片來源不明,且未有婦產科診所產檢紀錄。不過吳女辯稱曾懷孕並自行服藥墮胎,但雙方對話紀錄顯示,她曾主動傳訊息給蔡男,並稱「已手術完畢」,後又改口稱因對方騷擾才謊稱動手術。
另外,吳女的辯護律師主張,雙方金錢往來屬民事糾紛,且蔡男於民事訴訟將50萬元列為借貸,法官認為即便有民事糾紛,仍不影響吳女虛構懷孕詐財的刑責。最終,台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吳女10月徒刑,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