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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選舉投票!立委大罷免檢舉賄選也有錢 獎金最高1千萬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8 20:4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8 20:45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國民黨24位立法委員及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7月26日星期六投開票,為防範妨害投票行為,相關轄區地檢署已成立「查察妨害罷免執行小組」。法務部指出,民眾檢舉罷免投票若涉及賄選,依照《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每件最高可獲1,000萬元、最低50萬元獎金。地檢署也同步強化執法,並設專線受理檢舉,確保罷免過程公正透明。

法務部主管的《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依照查獲賄選對象區分獎金,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檢舉最高為1,500萬元,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立法院正副院長及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則為每件1,0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每件檢舉獎金500萬元,其他公職候選人賄選則介於50萬元至100萬元。

 

針對選將以外之人涉賄選,若為配偶、特定親等血親姻親或競選辦事處負責人,每件檢舉獎金100萬元,樁腳等則為50萬元。法務部特別指出,《選舉要點》檢舉範圍涵蓋「選舉」及「罷免」,任何針對有投票權人的賄選行為,經查屬實皆可領取同額獎金。

除了賄選外,違反《國家安全法》或《反滲透法》介入選舉罷免,視情節輕重,每件檢舉獎金1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利用賭盤操弄投票結果者,每件檢舉獎金5萬元至500萬元。法務部強調,暴力介選、散布假訊息等雖無檢舉獎金,但相關行為將依法嚴查。民眾可撥打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將有專責人員受理調查。


#罷免案#立法委員#投開票#地檢署#賄選#獎金#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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