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師範大學去年底發生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研究抽血,威脅不配合就扣學分。教育部表示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停聘2年處分,同時,因校方違反《人體研究法》勒令台師大審查會停收新案,限期3個月內檢討、改善完畢,經教育部確認才可恢復收案;台師大亦表示,解除教練職務,不得再帶領運動代表隊。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揭露,台師大女足周姓教練,要求選手配合實驗長達數年,連續14天須配合抽血、每天3次,若學生不願配合就要扣學分,不讓學生畢業或退學。台師大獲報調查,昨(13)晚聲明表示,確實有此情況,今年5月大專盃結束後,請系上人員帶親筆簽名道歉信,向足球隊學生道歉;台師大去年12月解除其行政及教練職務,未來不得再帶領運動代表隊。
教育部今針對此事說明,台師大於去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停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
針對抽血,據《人體研究法》規定,要進行攸關人體的研究之前,要申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審查通過才能進行研究。教育部強調,台師大審查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教育部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法且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今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






